AIGC生成内容的版权边界在哪里?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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前几天看新闻,有个设计师用AI画了张图,卖得还挺火,结果被另一个艺术家找上门,说这图“抄”了他的风格。两边吵得不可开交,最后闹到法庭上,法官也挠头。这事儿挺有意思,AI这玩意儿画出来的画、写出来的文章,到底算谁的?版权这根线,到底该怎么划?

机器干活,锅谁来背?

版权法那套老规矩,是围着“人”转的。保护的是人的智力劳动成果,得有“独创性”。可AI这东西吧,它自己没意识,它就是个高级复读机加搅拌机。你让它画个“赛博朋克风格的猫”,它吭哧吭哧从训练数据里扒拉出几百万张猫的图、赛博朋克的场景,然后给你搅拌、融合、输出一张新的。你说这成果里,有“AI的独创性”吗?目前法律基本不认,AI自己不能当作者。

那版权归“喂”数据的人?

问题又来了。AI训练用的海量数据,里头可能包含了无数艺术家、作家的作品,人家可没同意被“喂”给AI。这就好比,有人偷偷拿全世界厨师的秘方,混在一起熬了锅“万能高汤”,然后说这汤是他的新发明。原创厨师们当然不干。国外已经有好几起集体诉讼,告的就是AI公司未经授权使用受版权保护的数据来训练模型。这块地雷区,边界模糊得很。

用户的“提示词”值钱吗?

咱们普通用户,好像成了关键一环。我们输入的那段“提示词”(Prompt),算不算创作的一部分?有人觉得,一个精妙、独特的提示词,就像给AI下达的精准指令,最终成果的“灵魂”是用户赋予的。比如,你让AI“写一首以程序员发际线为主题的五言律诗”,这个创意本身挺独特。但光有想法行吗?法律上,单纯的“想法”不受保护,保护的是想法的“具体表达”。你那段提示词,算不算“具体表达”?争议大了去了。

现在比较主流的实操看法(注意,还不是明确法律)是:如果用户对AI生成的内容进行了实质性的、具有独创性的选择和编排,比如从几十个版本里精心挑选、大刀阔斧地修改、重新组合结构,那么最终这个“成品”,用户可能拥有一定的版权。但如果你只是输入“写一篇春游作文”,然后直接复制粘贴AI给的第一版,这版权主张就有点悬。

平台说归你,就真归你了?

很多AI工具的用户协议写得挺“大方”,说生成的内容版权归用户。但这有个前提:你生成的内容本身得是能拥有版权的“作品”。如果法律根本上就不认为AI原始输出是作品,那平台的这份“赠与”就成了空头支票。而且,协议里往往藏着“平台有权使用”之类的条款,你用AI生成的商业海报,说不定平台也能拿去干点别的。这水,深着呢。

所以,回到开头那个问题,边界在哪儿?眼下看来,这条线画得歪歪扭扭,像近视眼没戴眼镜描的。法律在拼命追赶技术,但总慢半拍。对咱们普通人来说,最实在的建议就是:如果真要用AI生成的东西去做商业用途、去发表,多留个心眼。别直接当纯原创用,最好加大量的人工干预和二次创作,并且搞清楚你用的那个AI工具,它的“底料”干不干净。至于那锅“万能高汤”到底该归谁,估计还得吵上好一阵子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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